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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齐抬房贷门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5: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受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条款的影响,成都银行近期纷纷提高个人住房贷款的门槛。记者昨日从某银行获悉,该行在不久前刚刚就房贷业务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各下属支行在开办此业务时要进一步加大风险控制,首付成数起码应在三成以上。据悉,对于酒店式的商务公寓,该行已明确表示暂不发放按揭贷款。

  该行负责个人房贷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针对这一司法解释,该行在不久前向内部各分支行下发了一份文件,其核心就是进一步加大房贷风险的监控。据称,对于借款申请人,银行将加大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审查力度,除收入证明外,还会派专人调查他们是否拥有第二套住房,“有第二套住房的,审批上肯定会容易过一些。”此外,在首付成数的确定上,银行已从整体上有所提高,“起码是三成”,有的会达到四成,甚至五成。该负责人称,除借款人外,银行对合作楼盘的选择也变得更加严格和谨慎。据透露,他们会倾向于中档的住宅,至于面积较大的高档型住房,如别墅,银行会进一步限制,而酒店式的商务公寓,该行已表示暂不涉足。

  采取行动的不止这一家。昨日,另外一家银行个人业务中心的主管称,该行目前已起草了对个人房贷业务的调整政策,除了将首付成数的比例上调到四成以上外,对第二套住房的要求也更明确。据称,凡申请贷款购房的客户,都要提供第二套住房的证明,“如果没有,就需要找在成都有固定住所的亲戚朋友担保”,以确保借款人到时候万一无力还款,不会因为银行查封其贷款所购房屋而没有住所。

  虽然各银行声称的确加大了房贷业务的风险监控力度,但都表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总的质量是比较好的,也是银行盈利的主要品种之一,他们决不会放弃该业务。同时,对于资质好的客户,银行也会予以“放行”。本报记者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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