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太友德夫23日大连报道】为了推动大连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实力、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的民营企业,大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评选综合实力百强民营企业。该评选活动由政府出面组织,民营企业自愿参加,每两年评定一次。凡是在大连市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同时具备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实缴税金达3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可申报。
据了解,本次评定不是简单地划分一下大连市民营企业的排位,而是从民营企业经济运行和创新性上进行评分。对于百强企业认定年度及上一年度有生产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偷漏税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出现任何一条的都将被取消申报资格。评选出的百强企业将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同时将对百强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支持。(24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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