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不愿作过多评论,均称对个人集资建房尚无具体运作规定
个人集资建房
本报讯昨日本报独家推出《集资建房现重庆模式》报道后,在市民中引起轰动。一方面,不少市民希望通过集资建房圆低价购房梦,另一方面又对集资建房的许多问题持怀疑态
度。
为此,记者昨日走访了国土房管局、建委、金融界等部门。
各部门都认为,个人集资建房是一个新生事物,在重庆乃至全国,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均称“这个问题很敏感”而不愿作过多评论。
理论上可行
国土房管部门相关人士称,日前建设部向北京、上海、成都、南京、厦门等五个城市的房管部门发函,要求这些城市汇报当地个人集资建房的情况。但重庆市至今并未接到建设部的调研函。
建委、土地拍卖中心相关人士承认,“8·31”政策(主要指土地招拍挂政策)出台后,不管哪种形式的个人集资建房,在法律上既没有禁止,也没有提倡。因此,从理论上说,个人集资建房是可行的。
实际操作难
但同时,建委相关人士称,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很难。
比如说,怎么保证集资建房就一定在每平方米2500元以下?楼盘质量如何控制?如果发起人估计不准,在修建过程中预算超标,又要集资人投钱,这种情况下集资人处于两难境地,可能最终的房价和买商品房差不多……这些问题都是实际操作中将面临的大问题。
银行难放贷款
我市部分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则称,目前,个人贷款主要有信用、抵押、第三方担保、住房按揭等贷款,前三种贷款只要贷款申请人的收入、学历、信用等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就能贷款,但期限只有一年。集资建房主要应该还是按揭贷款,但目前,银行对此并无相关政策和具体运作的方法,此外,商品房按揭需要开发商缴保证金,而个人集资建房不存在开发商,谁来缴保证金呢?所以,截至目前,银行对此还很难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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