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为了有效缓解电信网码号资源紧缺局面,合理配置这一国家资源,信息产业部已委托信息产业部通信清算中心从4月1日起收取由信息产业部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强调,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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