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 15万元需交税收证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09:51 上海青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个人对外转移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除了需要提供各项合法收入的完税证明,还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记者付原

  “税收证明”首次提出

  同济大学财税教授李品芳老师认为,《通知》中有两点是值得关注的,第一是“税收证明”;第二是15万元的“门槛”。据介绍,此前我国有关个人财产转移的相关规定中,从未提到需要提供“税收证明”。而在本《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15万元以上的个人外汇财产转移,需提供税收证明,而15万元以下,则不用提供税收证明。这个15万元的“门槛”也是首次提出。因此,这实际上代表的是国家有关个人财产汇出的新方向的一个文件。说明国家在个人财产汇出方面新加了一道门。

  可多次转移合法财产

  李教授提醒,《通知》的原文是“对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可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但《通知》并未称这是累计的财产总价值,这就意味着,如果可以分次向外转移财产,而每一次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下,就可以不申请税收证明。而《通知》本身也并未规定转移财产的“上限次数”,这直接说明,国家并未对合法财产的转移做出相关的上限规定。只要是合法财产,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国家就允许个人合法多次对外转移财产。

  严格限制转移财产的种类

  据介绍,《通知》明确规定,在申请税收证明的时候,国家对个人转移财产的种类进行了比较严格的限制。

  《通知》称,税收证明必须严格按照财产的来源分项填写。如:工资薪金收入、稿酬收入、转让房屋收入等。相同性质的收入分次纳税的,不能合并填写。如:分别转让房产、汽车的收入,不能合并填写为转让房产、汽车收入,应分别填写为转让房产收入,转让汽车收入。这就证明,除以上几类收入可以向外转移外,其它不能说明收入类型的收入、又不能提供相关合法免税原因的,则不能向外转移。

  旨在打击不合法收入

  “国家这是‘宽出严进’。”李教授认为,国家其实并不反对个人财产转移。但是必须对收入来源进行严格限制。在外汇转移上有需求一般有几类人:出国留学、出国移民、出国办实业以及一些非法收入的获得者。《通知》有一个明显的走向,就是严格禁止“非合法所得”的申请。对一次性大范围转移财产的人,《通知》出台后,操作起来就比较困难了。

  而前两类需求者,实际上很多由工薪阶层构成,不可能也不需要一次性大量转移个人财产。李老师认为,国家需要在细则上做出更细致的规定,以防止不合法收入的汇出。

  >>链接

  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针对财产对外转移的“松绑”政策连连出台。部分专家认为,这是国家在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的宏观背景下,做出的权宜之计。而这个表面上限制个人财产汇出的《通知》,实际上是放松合法财产的汇出,但加强对非法财产的严控。与国家“宽出严进”的外汇政策一致。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