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郎悦
今报讯《物权法》草案将在3月讨论审议并很可能通过,该草案涉及很多层面的问题,其中最大亮点就是住宅小区的会所、绿地、车库等设施的物权将明确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会所、车库、绿地归业主
草案规定,小区内会所、车库、绿地等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从中可以看出,小区会所、车库、绿地如无约定,则归小区全体业主。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作为这些物业现在的实际控制者的开发商,还是开发商委任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这些设施都不享有所有权。沈阳开发商没抛售
为规避法律风险,近期广州开发商都在抛售会所、车库,但沈阳还没有出现类似状况。
某住宅项目的开发商认为,涉及会所、车库的归属问题,应该看产权的归属是开发商还是业主的,如果在项目规划之初,会所等没有分摊到销售面积中,是由开发商单独承担的,那么后期的经营就应该归开发商,而如果把建设成本摊进楼价内,这样才应该算是业主的公共财产。
他所开发的楼盘,其业主会所就是由开发商单独规划建设的,那么后期的会所经营,不论盈亏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会所经营是个难题
某楼盘的物业经理表示,开发商修建高档会所是为了促进销售,目前很多项目的会所经营都不是十分的乐观,如果产权划归业主,将给住户带来负担,比如会所的游泳馆、网球场,这些场地的维护费将让业主难以承受。而且会所需要相对专业的经营运作,如果把整个物业承包出去,那么承包者要盈利,最终还是让业主多掏钱消费,而会所对外开放必然会触及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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