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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码号费4月开收 运营商不得向用户收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04: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新华社消息受信息产业部委托,该部通信清算中心将从4月1日起开始收取由信息产业部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在我国境内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信息产业部和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按照码号资源分配管理权限收取,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收取码号资源占用费。

  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
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

  同时,包括110、119、120、122及以123开头的所有5位号码如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45政府热线等社会公益事业号码将免收码号资源占用费。有关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者缴费的详细信息,将在信息产业部网站上公布。

  非电信业务经营者占有、使用码号资源亦应按照《办法》规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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