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兼职制度该改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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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0:15 上海证券报 | |||||||||
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高管纷纷落马,某些违法违规行为在上市公司中简直如入无人之境,根本受不到必要的监督制衡。因此,我们要说:独立董事们,可以醒醒了。 现有的独董兼职制是不能很好履行其监督职责的主要弊端。不少独董会以事物繁忙为由,每年只参加一至二次的董事会会议,有些独董甚至还请其他董事代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开始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来建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本身是董事会的附属机构,监事会尚且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董事会的制衡作用,审计委员会如何做到自己审核自己?从成熟市场成功的独立董事制度来看,只有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都达到影响决策的程度,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出来。 在新的分类表决启动之后,有关独董的选拔、提名及任免是否能补充到网络投票的分类表决机制中?让流通股股东具备更大的任免权力才能使独董履行职责更加勤奋一点。只有为全体股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的独董才应该算合格的。 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应该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其监督职责,应采取积极的工作态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前往所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的优势在于能充分展开调研,随时观察任职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情况,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一系列方面的动态信息,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发现问题并及时发布独立报告,从而在最快的时间内提醒监管部门及外部股东。 如果大多数独董不能或者说时间上不允许其有大量时间在任职公司"蹲点",那么现有独董的兼职制度就有待创新改革了。取消兼职制,改为专职制;或保留兼职制,在兼职制基础上新增专职制席位,都能有效促进独董履职的作用。近期那些上市公司高管"落马"事件表明,独董"开会排排坐"的消极风气已非改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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