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对外资行的外债进行限额管理后,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开始了对外资行2005年外债额度的审批工作。昨日,外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外管局做好辖内外资行2005年外债额度审批工作,对外资行短期外债进行总量控制。
《通知》要求,各外管分局在核定2005年外资行短期外债指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包括外资行近两年,尤其是2004年下半年各项外汇贷款余额的变化情况,外资行2004年11月
份调整后短期外债指标和年底的实际短期外债余额,以及外资行200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等。
《通知》表示,外管局有关分局辖内外资银行的短期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在批准的短期外债余额范围内,各分局可以根据辖内各家外资银行外债的具体情况和银行业务的变化,对各家外资银行的短期外债指标进行适当调剂。具备主报告行条件的外资银行,经过其上级行授权和所在地外汇分局核准,可作为主报告行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短期外债指标。
据了解,此前各外资行均已从当地外管局收到关于2005年外债额度申请的通知,上海的外资行必须于本月25日前向上海外管局递交2005年外债的额度申请。
去年6月,外管局下发《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对外资行的外债进行配额管理。目前,外资行的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其海外母行,成本较低。在施行配额管理后,如果外资行发放的贷款超过获得的配额,则意味着其贷款资金将远远高于以往。
由于上述原因,起初施行此管理办法时,在外资行中引起了一些抵触情绪。但据记者了解,外管局2004年对各外资行的外债额度审批依然比较宽松,多数外资行并未用光其获批的额度,因此今年外管局要求对外资行短期外债进行总量控制,以防部分短期外债结汇成人民币变成外汇储备。“既要满足外资银行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又要有效控制外资银行短期外债规模”。
此外,《通知》还对外资银行的外汇担保问题进行了明确。未开放人民币业务地区的境内外资银行,可以继续为当地外商投资企业借用人民币贷款提供外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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