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几家银行在收取银行卡年费之时,都主动向持卡人提供发票,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为此很多消费者致电本报,询问山东省是否也有此规定。
山东省内大多数银行对此问题解释是,银行只出具收费凭证,没有发票。银行不是进行买卖交易的商家,不存在开具发票的问题。而消费者认为银行在银行卡上扣除年费,对于消费者而言就是消费行为,既然消费了就应该有发票。双方公婆有理,银行在收取年费时到
为此,记者采访了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处王晓明副处长。王处长介绍,按照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凡是销售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均应向消费者开具发票。银行本身就是纳税人,其中对银行卡收取年费的项目要缴纳营业税,理所当然地应为持卡人开具发票,拒开就是违章。(云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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