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最高法院或重订细则权衡银行房贷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07:06 东方早报

  17日,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传出消息,上海、深圳和北京三地银行同业公会一起上书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要求最高院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下称《规定》)再作研究,对相关条例进行修改。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处获得最新消息,鉴于各地银行业对于高院新规定的强烈反响,中国银行业协会也于近日出面,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呼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的报告。

  而最高人民法院也已经对该问题做出答复。最高院执行办主任俞灵雨表示,针对银行业对住房按揭市场的担心,最高人民法院已启动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将尽快推出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规定,使生存权与债权更好地平衡。但是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尚无明确的时间表。

  最高院于2004年11月4日正式公布《规定》。

  该《规定》中最让商业银行不满的是《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