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高管纷纷落马,某些违法违规行为在上市公司中简直如入无人之境,根本受不到必要的监督制衡。因此,我们要说:独立董事们,可以醒醒了。
现有的独董兼职制是不能很好履行其监督职责的主要弊端。不少独董会以事物繁忙为由,每年只参加一至二次的董事会会议,有些独董甚至还请其他董事代为行使权力而缺席董事会会议,根本就不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关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层的行为是
否规范。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往往喜欢提名任命知名度高的专家充当独董职务,通常社会地位越高、知名度越大的独董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事物等问题的关注程度越低,这也是某些上市公司拉大旗、扯虎皮的真正动机。如果独立董事专业化、职业化了,那么岂不是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了?而诸如高管携款外逃等恶性违法事件靠每年一到二次的董事会会议的到场审议怎么能够做到平时的日常监控与防范?从而来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被内部控制人侵害呢?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开始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来建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本身是董事会的附属机构,监事会尚且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董事会的制衡作用,审计委员会如何做到自己审核自己?从成熟市场成功的独立董事制度来看,只有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都达到影响决策的程度,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出来。
在新的分类表决启动之后,有关独董的选拔、提名及任免是否能补充到网络投票的分类表决机制中?让流通股股东具备更大的任免权力才能使独董履行职责更加勤奋一点。只有为全体股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的独董才应该算合格的。
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应该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其监督职责,应采取积极的工作态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前往所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的优势在于能充分展开调研,随时观察任职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情况,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一系列方面的动态信息,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发现问题并及时发布独立报告,从而在最快的时间内提醒监管部门及外部股东。
如果大多数独董不能或者说时间上不允许其有大量时间在任职公司蹲点,那么现有独董的兼职制度就有待创新改革了。取消兼职制,改为专职制;或保留兼职制,在兼职制基础上新增专职制席位,都能有效促进独董履职的作用。近期那些上市公司高管落马事件表明,独董开会排排坐的消极风气已非改不可了。上海证券报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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