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清产核资效能监察中共立项4855个,1.16万家企业(包括二、三级企业)对清产核资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了6023家企业,协助有关部门整章建制3950个,挽回经济损失14.56亿元。
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国资委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围绕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有针对性地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通
过效能监察工作,纠正了企业在清产核资中的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查找出了企业在资产管理、经营决策、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政策等方面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监察建议上千条,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处理,为国家和企业避免或挽回了经济损失。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与清产核资办公室建立了清产核资信息沟通机制,并直接参与清产核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各单位清产核资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工作计划等是否落实。二是监督检查各单位清产核资企业户数清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真正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三是监督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四是各类问题证据是否充分,损失认定是否按要求取得合法手续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是否严格遵守损失认定的原则、标准、程序。五是责任追究是否到位,通过对各类问题的分析,原因是否查明,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上海证券报记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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