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消息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如何筹集问题终于有了一定眉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决定,将所有证券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作为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日前发布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含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和采用向法人询价、配售方式进行网下发行)时,所有申购冻
通知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前,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管理。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