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2月21日宣布,重庆将于3月1日起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至此,重庆成为内地中西部地区率先推行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城市。据了解,凡是具有重庆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等17个区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前往港澳地区旅游。
(黄豁)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2月22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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