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精密股份(600092)公告称,因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履行合法的决策程序,也没有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2月18日对公司及部分董事进行了公开谴责。
据悉,精密股份违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000年,精密股份就配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与关联人珠海怡安集团签定委托代理协议,并预付了9798.14万元款项,该金额占公司199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
截止到2004年9月30日,精密股份与关联人徐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天华集团任董事长及在公司任董事)及其兄弟徐旭明共同控制的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恒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华菲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原广州恒烨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069万元,占公司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
2003年12月和2004年8月,精密股份先后为关联人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2000万元和1300万元担保;2004年1月,精密股份为天华股份提供了3000万元担保。鉴于精密股份关联人徐旭明为天华股份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天华股份系公司关联方,该担保为关联担保。上述关联担保占公司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上述事项公司既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05年1月11日才予以披露。
此前,精密股份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一段时间以来主要生产线开工不足,主要业务已经处于停产状态;同时,因为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债务人濒临破产,导致出现公司资金危机。此次又因多项违规事件遭上证所谴责,可见公司生产已经处于极其疲弱的状态。
(杨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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