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间金融推动小额信贷 我国地下金融将正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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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 00:04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张培娟) 一直困扰中国金融发展的“地下金融”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年会上提议,规范民间金融,推动小额信贷的发展,解决小企业和自然人贷款难的问题。 到2004年末,中国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已达24.5万亿元,M2/GDP的比例已达189%,是世界比例最高的国家;但另一方面,社会仍然反映企业融资困难,以致民间融资异常活
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吴晓灵强调,国家应在强化信息披露、严厉打击信息造假的同时放松直接融资的管制,让筹资人、投资人自主决策,为此应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放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吴晓灵认为,要规范民间信贷投资,“应该新设立一类金融组织,大的叫投资公司,允许其做各类投资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证券投资;小的叫贷款公司,只做贷款业务并以小额信贷为主”。 另外,吴晓灵还指出,“当前应推动投资公司立法,规范社会私募基金的活动;也应该推动小额信贷的发展,解决小企业和自然人贷款难的问题。应该学习市场经济成熟的做法,用疏导的办法解决民间融资问题,引导商业银行设立小额信贷部和批准一些小额信贷组织专门做小额信贷业务,推动小额信贷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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