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燃油税箭在弦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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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 13:31 证券时报 | |||||||||
一个被提了8年,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燃油税方案最近再次被提起,各方利益博弈背后,各种趋势表明燃油税可能迎来“出头之日”。 一直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燃油税方案,最近再次被炒得沸沸扬扬。2005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称,中国征收汽车燃油税方案已经制定,将择机推出。然而,来自权威部门的另一种声音是:燃油税何时开征未有定论。
一个已经孕育了8年的“胎儿”,为何至今尚未出生?有关专家表示,燃油税尚未出台的真正原因是税务、公路部门利益的重新分配难以平衡,而油价仅仅是用来掩盖部门利益之争的幌子。因此,燃油税的开征考验着政府机构的协调智慧。 “择时开征”久拖不决 不久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表示,我国汽车燃油税方案已经制定,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也原则上同意了。已经制定的燃油税政策,只是把现在的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没有增加用户负担。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称,中国征收汽车燃油税方案已经制定,将在适当时机在全国公布推行。研究报告说,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节能。燃油税开征后,柴油发动机轿车的经济性和节能效果更明显。其市场前景看好。另一方面,小排量轿车由于经济、节能,更符合轿车进入家庭的要求,也将更具优势。 报告说,已经制定的燃油税政策,只是把现在的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不会增加用户负担,因此它还不足以抑制对燃油的过度消费。 一位参加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举行的燃油税方案讨论会的专家表示,趁目前油价暂时回落时机,应与车辆购置税改革联动,果断取消车辆养路费,出台燃油税。他更断言:燃油税改革今年年内有望出台。 事实上,早在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中,首次提出“公路养路费”改为“燃油附加税”的条款,并拟在1998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九届人大十二次会议最终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里的第三十六条:“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而自2001年起,每年年初税务总局局长都无一例外地要公开发言:燃油税出台工作已经就绪,时机合适就会开征燃油税。 2005年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关于燃油税改革的方案,经过几年的研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但需要有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间推出。 近年来,来自社会各界的呼声愈发响亮。行业分析师认为,燃油税是国际上通行的通过经济杠杆促进节油的政策。随着中国石油消费量的增加,目前已经感受到能源短缺的压力,实施燃油税已是当务之急。另有经济学家预测,2005年油价将下跌,因此将是实施燃油税比较合适的年份。已经拖了8年的燃油税改革,可能将迎来“出头之日”。 利益博弈扑朔迷离 按照财政部的思路,将两税合并与燃油税一并推出:由于两税合并要降低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势必导致财政减收;而开征燃油税,即使不增加纳税人负担,也意味着养路费及通行费等将转变为税收。这样一减一补,也符合既不增税也不减税的设想。 然而,这仅仅是财政部的内部设想,而燃油价格归国家发改委管,开征燃油税肯定会使油价上涨,所以,推出燃油税恐怕还要看国家发改委的“脸色”。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几年中,交通部也一直在对燃油税进行研究和跟踪。一位交通部官员表示,“我知道财政部一直在搞燃油税,但是他们一直没征求过我们的意见。”这位官员显然对财政部的做法较为不满,因为燃油税的开征显然要涉及养路费等,而养路费一交就是半年或一年,怎么转换?另外,开征燃油税还要涉及通行费的取消,交通系统几十万路桥收费人员如何安置,这些都是问题啊。 尽管开征燃油税面临部门之间协调问题,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却接二连三地就燃油税进行“吹风”。如近日有关“燃油税将择机推行”的消息就源自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然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表示,“我们没有发过这份报告,不知是谁打着我们的名义发了这份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主任刘世锦表示,“我们出这种燃油税方案是不合适的,应该是发改委、财政部和交通部。” 财政部税政司官员表示,燃油税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一起制定的,提交方案时还要征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而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陈斌表示,对燃油税的具体推进情况不太清楚,燃油税政策如果要发布、实施,应该会征求发改委意见的,但直到现在为止,发改委并没有收到关于燃油税的具体征税方案。 据称,最近关于燃油税出台的报道大多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有关。 去年11月22日,陈清泰出席第二届中国汽车产业高峰论坛期间谈过燃油税。之后,就出现了关于“燃油税即将出台”的报道。陈清泰的秘书表示,很多媒体的报道失实,他们对陈主任的话断章取义肆意歪曲。陈主任并没有说“燃油税即将实施”。 一项被普遍认为利大于弊的改革措施,却可以一拖数年,迄今仍然在等待时机,拖延的主要原因恐怕在于,如何平衡上述各项难题中所隐藏的各方利益。 燃油税改革,首先会影响到不同政府部门间的利益格局。比如:公路养护部门将无法直接得到养路费,只能找税务部门要养路费;在税务部门内部,地税与国税的收入也会有升有降;当然,农业管理部门、建筑、电力等部门也想维护本行业利益;在燃油生产、销售行业,各企业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平衡如此众多互不协调甚至直接冲突的部门利益,显然超出了税务总局的能力范围。 燃油税势在必行? 事实上,实行燃油税改革,总体而言利大于弊。它体现了公平原则,可以抑制公路乱收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民众节能,甚至可以解决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货运车辆严重超载问题。既然如此,明智的做法就是在经过缜密筹备之后,推出这项改革措施。而海南也已进行燃油税改革尝试,这无疑为全国推出这项改革措施提供了经验。 燃油税改革方案拖了数年仍无法实施,让我们看到了没有恰当的立法与决策程序,优良的改革就可能被耽误。燃油税改革方案能否得到顺畅实施,既取决于方案本身是否科学、合理,更取决于制定改革方案的过程本身是否合乎法定的程序,是否让各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在最终的方案中,力求各方利益的平衡。 分析人士表示,关于各方利益协调问题,燃油税是共享税,可以由各地国税部门征收,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其次是使用一揽子解决方案确定不同地区的征收额度:在统计各地近几年养路费征收量和油品销售额的基础上,计算出其各地占全国总量的综合比例,以各地占比乘以燃油税总收入的地方分成数,即得出各地的实际分成数。中央部分由财政部在农业、交通、税务、海关等部门进行分配。为避免中央侵占地方收入,中央与地方的燃油税收入分配以季度结算为宜。农业占比以各地的粮食产量为权重,交通部门的分成收入用于公路管理支出,海关用于缉私支出,税务用于征管费用。 一位参加过燃油税方案讨论的专家强调,开征燃油税会引发某些问题,但不开征问题更多,问题越积累越难办。利弊相权,应该尽快推进燃油税改革。而原油价格本身不是燃油税出台与否的决定因素,高价时出台燃油税才是对的。从这两个角度说,油价不是燃油税出台的制约,越是油价高位越应该出台燃油税。 然而也有专家认为,开征燃油税是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的一项系统工程,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想迅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决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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