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总有拨云见日的一天。日前,张裕A的一则公告将2004年10月29日张裕集团超低价EMBO(员工和管理层收购)的行为彻底曝光。
六折受让国有股权
张裕A17日披露,2005年2月7日,烟台市国资委与意大利意利瓦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张裕集团33%的国有产权转让给意利瓦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8142.43万元。
而2004年10月29日,烟台市国资委将张裕集团45%的股权转让给烟台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时,价格仅为人民币38799.51万元。裕华投资受让张裕集团每股股权的价格只有意利瓦公司的59%。这意味着裕华投资以意利瓦公司出价的六折从烟台市国资委手中拿到了张裕集团的国有股权。
EMBO虚实
裕华投资之所以获得烟台市国资委的优待,皆因其是张裕集团EMBO的载体。
裕华投资成立2004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38799.51万元,出资人为46个自然人和两家企业法人。其中,46个自然人均为张裕A普通职工,其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7.8%,两个企业法人分别为烟台裕盛投资和中诚信托,二者分别占裕华投资注册资本的17.2%和45%。
裕盛投资成立于2004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6733.3万元,由26名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其中,张裕集团和张裕A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4%,12名中层骨干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6%。
由此,张裕集团以EMBO进行的首轮改制正式拉开大幕。
从裕华投资的股权结构看,中诚信托是其控股股东,但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中诚信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投资,而是为他人提供过桥融资。但谁是背后的委托人,目前还无从知晓。
业内人士推测,站在中诚信托背后的很可能是张裕集团及张裕A的管理层,而张裕集团所谓的EMBO实际上还是带有浓厚的MBO色彩。
为何相中意利瓦
张裕集团首轮改制后,张裕A于2004年12月15日公告,烟台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张裕集团43%的国有产权分别向两家外国投资者转让,向其中一家转让33%,向另一家转让10%。
烟台市国资委对产权受让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拟受让33%产权的投资者应是以葡萄酿酒为主业的战略投资者,在世界葡萄酒类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的年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不低于20亿元等。而张裕A公告的受让方意利瓦公司实力并不强劲,2003年营业额仅2.27亿欧元。
郑培敏分析,烟台市国资委放弃张裕集团的合作伙伴——世界葡萄酒业巨头卡斯特集团而选择意利瓦公司,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确保EMBO的顺利实施。因为如果引进卡斯特集团势必会削弱目前管理层对张裕集团及张裕A的控制。(上证)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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