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虽然银行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但是高院既然已经出了解释,如何在执行过程中避免新问题的发生成为各家银行的当务之急。记者昨天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南京各家银行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减低房贷风险。
中信实业银行湖南路支行包华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在高院的解释中指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目前他们对于部分客户就提出了“提供第二套住房证明”的
要求。他告诉记者,这样一来,对于一些信用级别较低的客户在办理贷款之初就已经“留一手”,这样就算以后真的有问题,处理起来也不会有什么麻烦。
相对于这样直接以“第二套住房证明”来避开司法解释,“签订补充协议”这一做法似乎就更加隐蔽。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吴义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一般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通常会让借款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明确表示,借款人将保证按时还款,一旦还贷发生问题,在最终执行的时候,自己愿意把作为抵押的房产交由银行来全权处理。
虽然看起来似乎银行已经通过各种“招式”降低司法解释带来的潜在风险,但业内人士也指出,这种措施不仅是被动的,也缺乏系统性。某国有银行行长在电话中表示,“新办贷款风险还可以掌控,但过往贷款一旦发生问题,将有一大批人睡不好觉了”。
银行如何避免恶意欠款?市民万一还不出贷款,如何解决欠债纠纷?本报将就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欢迎银行界人士和读者朋友提出您的见解。请将您的观点电邮至Email:jlwbcf@njnews.cn。金陵晚报记者石明舟
(编辑 小诠)
(02-19 09:46)(02-1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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