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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以上寿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10:45 证券时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对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健康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通知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
有关规定,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通知同时还列出具体免税保险产品的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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