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梅
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监会17日联合中国银监会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涉及的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有关问题。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应当依据《指引》,立足于长期、稳健投资,建立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实施股票投资全过程风险控制。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资产市场价值发生大幅波动,亏损超过本公司股票投资成本10%的或盈利超过本公司股票投资成本20%的,应当于3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股票投资风险控制报告》。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托管人和证券经营机构;开设新的股票投资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办理专用席位和资产托管业务;做好有关席位、证券账户、交易、清算等环节的各项技术衔接工作;守法守规,依规运作,依法接受监管,不得将股票资产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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