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杰升报道:烟台张裕集团的合资之旅在MBO风波中基本尘埃落定。张裕A(000869)昨天发布“提示性公告”,称烟台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张裕集团33%的股权转让给“意利瓦公司”,另有10%的股权转让正在与外方洽谈中。至此,烟台市国资委对张裕持股已从100%经两度减持降至12%,张裕集团也从一家国有独资企业变身为合资公司。
卡斯特大通双双出局
去年下半年,业界一度盛传法国卡斯特和美国大通与张裕之间秘密洽谈股权转让事宜。甚至有消息说张裕“花落”卡斯特可能性较大,原因是张裕早前已对卡斯特集团在河北廊坊的红城堡葡萄酒投资参股49%;卡斯特投资参股30%于张裕在烟台福山筹建的张裕酒庄。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法国卡斯特和美国大通最终均无缘与张裕合资。根据张裕A的公告,烟台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张裕集团55%国有产权中的43%分别向两家外国投资者转让,向其中一家转让33%,向另一家转让10%。2月7日,烟台市国资委与意利瓦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张裕集团33%的国有产权转让给意利瓦公司,转让金额人民币48142.43万元。另一家受让10%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的有关事宜尚在进行中。
烟台国资两度减持88%
2004年11月2日,张裕A发布公告,烟台市国资委与裕华公司签订了《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将张裕集团45%的国有产权转让给裕华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8799.51万元。受让方裕华公司注册资本38799.51万元,出资人为46个自然人和两家企业法人:46个自然人均为公司普通员工,其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7.8%,两个企业法人分别为烟台裕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者分别占裕华公司注册资本的17.2%和45%。如果说当时的产权转让完成后,烟台市国资局以持有张裕集团55%的产权仍为张裕集团的控股股东的话,那么根据张裕A的本次公告:若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在张裕集团的出资总额中,烟台市国资委的出资比例将由55%减至12%,失去对张裕集团及本公司的控制权,而张裕集团亦将变更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对于烟台市国资委依然没有从张裕集团全身而退,业内认为,尽管裕华公司以持有45%的股权控股张裕,但是最终不排除外资最终控制张裕A的可能性。(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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