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李国君通讯员王大为)记者昨天从北京海关获悉,今年1月份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的产品首次出现在出口贸易产品名单中,这是2004年7月份新外贸法实施以来的首宗个体工商户产品出口贸易案例。
据了解,北京市的进出口贸易主体一直是外商投资企业,其次为国有企业。在去年7月新外贸法实施前,个体户无缘进出口贸易;新法实施后,首次给个体户“松绑”,允许个人
另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属企业(不含中央在京单位)1月份外贸开局“大利”,进口贸易额为13.32亿美元,增长23%;出口贸易额为10.7亿美元,增长88%,将近九成。虽然,一月份进出口贸易主体仍为外商投资企业,但私营企业的加入,令业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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