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鹏)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获悉,2004年全年的最新统计显示,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上涨了9.7%。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沈阳的价格指数为115.9点,南京与青岛则为115.3点。
另外,2004年全国土地交易价格也比上年上涨了10.1%,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杭州(139.4点)。
与房价、地价高走不同的是,2004年全国房屋租赁价格仅比上年上涨1.4%,并且地域差距比较大,一些中西部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继续飞涨,而另一些特大型城市则保持了一种缓涨态势。房屋租赁价格涨幅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杭州(107.6点)、银川(106.1点)及重庆(105.9点)。
在1月下旬公布的2004年第四季度调查中,全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8%,土地交易价格上涨10.0%,房屋租赁价格上涨2.0%。其中,南京等9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
国家统计局景气中心副主任叶植材指出,当前房地产价格上涨具有鲜明的地域因素,如果仅以行政手段促使房价快速猛烈下调,容易造成投资疲弱、银行不良资产激增乃至社会不稳定因素抬头等弊病。而采取持续的市场化和有针对性措施,促使房价过快上涨地区的价格涨幅收缩乃至缓慢平稳回落,则会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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