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在控制火电厂的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上,国家环保总局再出重拳。
1月27日,国内“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SO2)控制区内的46家火电厂,因至今未启动脱硫项目工程而被通报。这些电厂被要求“在指定的时间表内完成脱硫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否则,项目所在地区、电力集团和企业的新建、
改建、扩建火电项目将暂停审批。”
在这批电厂项目中,数量最多的省份为山东、河南和山西。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官方网站上,湖北省内共有4家电厂在被通报之列。分别是: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盛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潜江华盛电厂)、武钢自备电厂和赤壁电厂。
据了解,由于燃煤机组作为主力,我国电力行业一直是二氧化硫污染的高架排放源。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法规出台之后,自2002年以来国内火电厂的脱硫装机容量增幅明显———从2002年的600万千瓦到2004年的1600万千瓦,但发电装机容量的增长还是轻而易举地抵消了前者的成果。
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04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二氧化硫污染带来的酸雨危害健康、腐蚀建筑物、破坏生态系统,造成年超过1100亿元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中国年GDP的近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