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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人民币图样使用公开征求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09:0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据新华社电将百元大钞上的图样换成笑星脸孔、将人民币的风景图案“修改”成不停眨眼的婴儿……这些网络上常见的“黑色幽默”将被严格禁止。中国人民银行昨发出公告,公布草拟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拟的办法规定,通过各种手段在宣传品、出版物和其他商品上使用同样大小的人民
币图样,必须加盖“图样禁止流通”字样,字样大小应覆盖图样票幅的1/3以上;使用放大和缩小的人民币图样,放大和缩小的比例必须不低于25%。

  办法还规定,在网络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不得篡改人民币图样、毁坏人民币形象。

  对违规在网络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属经营活动的,由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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