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范信托会计核算 提高信托信息透明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05: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财政部近日发布《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并于发布之日起在涉及信托业务的所有相关单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及信托项目施行。该办法分为五部分内容,分别对信托项目、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以及信托项目会计科目设置及其使用说明、财务报告格式及其编制方法作出系统规定。 作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发布实施,实现了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规范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行实务中,各信托投资公司对会计核算原则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会计核算实务不统一,难以有效地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信托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其会计信息质量尤为重要。因此,《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在规定会计确认与计量一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规范了信托当事人及信托项目的会计核算,有利于提高信托业务会计信息质量。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助于加强对信托当事人及信托项目的外部监督与管理。现行实务中,有关信托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不统一,会计信息可比性不强,难以满足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要求编制统一的信托项目财务报告,包括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这不仅有利于及时反映信托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信托项目信息透明度,也为监管部门对信托业务的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上海证券报记者 吴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