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就《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一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风险水平、风险迁徙、风险抵补三个层次,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监管标准。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和评价,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指
标。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总额与流动性负债总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得低于25%;超额备付金比率为在央行的超额准备加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总额之比,不得低于2%;核心负债比率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得低于60%。信用风险监管指标包括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率、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关联授信比例三类指标。市场风险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市值敏感性比率。操作风险指标是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关注、次级与可疑贷款迁徙率。
风险抵补类指标在于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
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值,是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不同的风险程度,提出更高的要求。上海证券报记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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