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中央银行(DaAfghanistanBank)在1月初宣布,在该行开户的客户必须于2005年1月31日前结算其帐户,并转存到已开业的11家私人商业银行。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央行有权力将存款转存到其他商业银行或转入特定帐户并将不再计息(保存10年后仍不转户,将取消帐户上缴财政部)。阿央行不再承担商业活动的决定是为了规范中央银行职能,以便今后将注意力集中在货币政策和银行业监管等方面。据悉,目前已有诸如巴基斯坦国民银行、渣打银行、伊朗银行、阿出口促进银行、普什图银行等11家私有或国际银行在阿营业。除四家银
(信息来源:驻阿富汗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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