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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延长助贷还贷期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 09:13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杭州2月7日电

  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中标银行近日举行签约仪式,浙江正式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延长了还贷期限,给学生提供更多方便实惠,同时也加强了贷后跟踪管理。

  根据新政策的要求,借款学生可得到三方面的新优惠。一是利息支付的方式发生改变,以前是整个借款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一半,新政策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二是延长了还贷的期限,按旧政策规定,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本金,4年内还清,新政策规定学生可在1年~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三是还贷方式更加灵活,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

  浙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陈龙春说,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借款额度经学生申请,由学校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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