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杨学聪)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去年我国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38元,减少30元。国家统计局官员4日表示,2004年是1997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涨幅最高的一年。
据了解,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民税费负担的大幅度下降直接带来了农民的增收。去年农民的税费负担降到人均38元,负担下降44.3%。
税费负担占当年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由2003年的2.6%下降到1.3%,下降了1.3个百分点。
除税费下降以外,农民增收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来源。2004年农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1746元。其中,农业纯收入1056元,增长20%;牧业纯收入271元,增长10.3%。农业纯收入增加对全年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二是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4年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998元,增加80元。三是农民手中来自租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合股经营分配得到的股息和红利收入的财产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04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77元。四是转移性收入特别是来自国家的补贴收入增加较多。2004年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116元,增加19元,增长19.3%。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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