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日前上报给总行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2004年上海房地产贷款强劲增长,全年新增贷款超过1000亿元,占中资金融机构全部新增贷款的3/4强。对此,央行上海分行对各金融机构发出预警: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风险向银行信贷转移的可能性。
报告指出:2004年,上海全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自营性房地产贷款累计增加1023亿元,同比多增204亿元,占全部贷款新增额比例高达7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增加728亿
元,同比多增106亿元,新增量占中长期贷款增量比例高达48%。
尽管去年相关部门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但金融风险依然存在。某国有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人士对记者分析:去年,一系列调控措施对一些土地储备不足、自有资金有限、融资渠道较窄的房地产企业的确起到一定的调控作用;但对经济发达地区房地产企业其实影响有限。
如北京、长三角等地区,包括国际热钱、民间闲散资金和私募基金等各种“游资”非常活跃,以房地产投资为主的资金信托也表现积极。尽管融资成本较高,但可以解决房地产企业前期融资的“燃眉之急”。
在完成前期自有资金筹措之后,一亿元的项目就能包装成1.5亿元的项目,从银行拿到1.5亿元的贷款。一般贷款到手之后,开发商会用银行低廉的贷款迅速偿还前期融资中其他来源的“高额”借贷,然后在项目操作中以流动资金贷款代替房地产开发贷款,或者挪用工程款、购房者前期预付款等进行项目运作。该人士直言不讳:“这样一来,房地产开发中大多数的风险仍然转嫁到了银行头上。”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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