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丁红森)对全年未发生赔偿记录的车辆,来年续保时实行优惠。在这种办法的刺激下,部分车主报案后算算账觉得有些得不偿失,便不领赔款。昨日,记者从江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节前,仍有大量待领赔款在保险公司无人领取。
昨天,私家车车主王先生在太平保险公司第三次打电话催促下,才前去领取了100元的车损赔款。他说,按该公司规定,如果上年无赔偿,续保时保费可优惠10%以上。100元赔
款和几百元的优惠相比,他还是觉得后者划算。
据了解,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对无赔款记录的投保车辆,在第二年续保时确实会给予10%-15%的优惠。以一辆中档车年保险6000元为例,优惠额可多达600元。
人保湖北公司人士分析,目前已结案而不来领取赔款的车险案,全省约有1万余件。其中很大一部分无主赔款是这种原因所致。不过,保险人员称,不少车主对这一政策有误解。如果小事故不报案、不理赔确可以享受优惠。但如果报案后不领取赔款,保险公司仍有出事记录,续保时仍没有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