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涛北京报道】
新货币市场基金实施细则日前,新的货币市场基金实施细则颁布,实施细则对货币市场基金的规范运作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保障投资者收益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另外,细则也对货币市场基金之间以前不一致的做法做出了统一的规范,对此,记者采访了南方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刘情剑。
刘情剑表示,这有利于行业的公平竞争,对整个货币市场基金行业的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由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目前使用的剩余期限计算公式与新细则规定的公式一致,因此,新的细则实施对南方现金增利有积极影响。
刘情剑同时认为,新细则将基金的
负债比例降为20%,有利于控制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在总负债比例控制方面,原来的法规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只是限制了基金在银行间市场的正回购比例(融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新细则将基金的总负债比例控制在20%以内,这也有利于控制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理论上讲,财务杠杆过高,基金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可能较大。此外,这也有利于规模大的基金平等参与竞争。因为在同等负债比例的前提下,基金规模越大,其绝对负债规模也就越大,其流动性可能受到市场容量的限制。因此,新细则将负债比例降为20%,是适应货币市场基金发展而做出的明智举措。(5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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