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经济报3日报道,为促进南北经济合作的活跃开展,支持进入北韩的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合作,韩国统一部2日公布了南北协力基金支援制度改善案,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改善案规定,投资朝鲜的韩国企业可将归属本企业的资产包括工厂用地卖价的70%、建筑设施卖价的54%、机械设备评估价的40%用作银行贷款担保,在进出口银行办理融资贷款。据此,投资朝鲜的法人企业每年可申请销售额的40%流动资金贷款;对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的80%部分,可享受最长20年的年利率3%的低息待遇。
(信息来源:驻韩国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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