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迹象显示,我国将在北京、重庆、深圳三个城市率先实行物业税试点。对于物业税的征收,上海有关专家表示不主张轻易动用财税手段来调控房价。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由于目前房地产生产流通环节税负较高,而保有环节完全免税,已经产生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因此物业税的开征已是大势所趋。目前物业税正处于模拟测试阶段,成熟后会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首批
进入试点地区的城市包括北京、重庆、深圳三个城市。
记者致电中国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她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但是,聂梅生指出,征收物业税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早在去年广州市就曾经计划试行物业税的征收,但是由于存在新房和旧房之间的税费难以协调而最终没有成功。因此,如果想真正开征物业税将会面临相当大的难度。
所谓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这个市值将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物业税以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是一种财产税。目前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开征物业税,在加拿大,其物业税的征收为每年征收其不动产3年内平均值的0.5%。
依照我国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居民在购买房屋时,房价中包含了几乎全部的税费。而征收物业税,则是要将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并且一次转嫁给购房者的那些税费,转化为购房者在房产保有阶段统一缴纳的物业税。从理论上说,在购买新房这一环节上,消费者至少可降低10%-20%的购房成本。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伟表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物业税这一税种本身,而在于如何征收,如果届时将土地出让金一块合并入物业税征收范围,这块在房价中所占比重最大的部分不再计入房价,就将对未来楼市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而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印堃华则对征收物业税持怀疑态度,他表示,房价的问题根本上还是供求关系之间的矛盾,不可能简单以税收手段来调整供求关系。他举例杭州曾经实行的财产交易增值税指出,供求的失衡终会将税收部分最后追加到终端消费者身上。实际上,由于物业税随房价升高而变化,消费者最终很可能并没有真正得利。印堃华指出,无论是哪种税收都应该针对不同对象区别对待,对于独栋别墅等高档物业进行征税显然更容易让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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