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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医药一片蔚蓝的海外天空(访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7:59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记者 许黎珊

  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在今年的全国中医药会议上强调了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性,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王笑频副司长。

  记者:随着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和领域不断拓宽,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
位有了较大的提高,请您简单谈一谈近几年中医药对外交流的情况。

  王司长:这几年中医药交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到2004年底,我国已与51个国家签定了含有中医药条款的卫生合作协议,另外还签定了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17个。这些协议的签定、实施,推动了政府间在中医药管理、科教、医疗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了中医药的对外贸易。除此之外,WHO在制定的《全球传统医学发展战略》中也采纳了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议,针灸、中药等传统医药正在全球获得广泛重视,在人类保健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记者:可以说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的日益活跃,正成为我国卫生对外合作交流的优势领域,您能具体说说吗?

  王司长:的确如此。到2002年累计与我国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的国家超过了100个,每年进行合作交流的国家数量维持在50个以上。除了日韩朝等东北亚、新马泰、美国、欧洲等国际交流合作地区外,非洲,南美,中东和澳洲等地区的国际交流合作也开始明显增加,国际交流合作的地区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在合作项目方面,共开展了270多项,仅在2002年当年的启动项目就接近70个,年均增长率超过30%。同时中外政府间合作的高等院校和医疗、科研、生产机构间的合作也在不断增多,中医药国际交流由原来分散、自发的劳务和产品输出逐步向中医药教育培训、科研与开发向医疗服务合作转变,正成为我国对外合作交流的优势项目。

  记者: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其中之一就是让中医药走向世界、扩大其国际市场,近几年由于合作与交流的加强,中医医疗规模在不少国家迅速扩大,这是否给中医药开拓国际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王司长:这是肯定的,在世界130多个国家每年约有30%的当地人,超过70%的华人接受过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这其中以东北亚,东南亚的国家受到的影响最大,在柬埔寨、印尼、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当地中医不仅为民服务,而且也为他们的首脑和政府领导人服务,获得了很好的疗效。在非洲和中东地区援外的医疗队用中药、针灸等中医疗法为当地民众治病,使授受国政府和人民感受到了中医药的疗效。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已经被国际社会所了解,这是开拓国际市场的一个良好开端。

  记者:那在这期间又获得了哪些成绩?

  王司长:1999年,第一个重要复方经美国FDA批准进入了临床实验。2000—2002年间,中药先后在古巴,越南,阿联酋和俄罗斯获准以治疗药品形式注册。这是国际社会首次针对特定的传统医药进行立法管理和药品注册,这是中医药在进入国际主流市场方面获得了先期突破。

  记者:有人说,现今国际天然药物市场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化学药品市场的增长速度,而我国作为天然药物的主要原料供应商之一,其产品出口的现状如何?

  王司长:近五年,我国中药产品总额整体上呈上升趋势,2003年达到7.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5.49%。除出口到亚洲、美国市场外,欧洲、沙特阿拉伯等市场的份额也在逐年增加,在非洲40多个国家中,中药出口到其中的37个。全球天然药物每年的贸易额已高达600亿美元,而中国就是其中主要的原料供应商之一,多种渠道的信息显示天然药物市场份额将从目前的1/7增长到1/6—1/4,中药产品的国际市场需求已经基本上形成。

  记者:扩大中医药国际市场当前有哪些困难和问题?

  王司长:主要是认识和法规上的问题。首先是医学理论的差异。中医是经验医学,西医是实验医学。它们在理论体系上有所不同,对疾病的认识也不同。所以让国外接受中医药需要一定的过程。其次,是药物差异。中药是多种植物组成的复方,西药是化学合成,但国外对药物的要求是必须知道其化学成分,而中药的化学成分特别复杂,目前还难以说清楚。因此中药作为药物进入海外市场还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障碍。第三,在国外基本上都是西医,中医在海外只是一种替代疗法,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医生,没有医生应有的权利,这给中医在海外合法行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记者:加强中医药对外宣传对扩大中医药国际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今年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

  王司长: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药境外传播项目进行了立项,政府也对此非常重视,拨款90万元人民币支持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这些项目大致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系统汇总、整理、翻译文献资料向海外传播。介绍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各种媒体向海外推出;对我国中医药现状的概况有步骤地对外宣传;有计划地选择和推荐中医药的专科、专病等优势和特色领域,拍成录像片向海外推出。第二类,召开区域政府论坛,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到我国进行交流,共同研究中医药发展。第三类,分步制定中医医疗机构标准、中医教育机构标准、中医人才标准、各领域技术标准,形成以我们为主的中医药标准规范,提高中医药的国际地位。

  《市场报》 (2005年02月04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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