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朱洲)标价与结账价不一致。节日期间许多超市都在搞特价销售活动,但消费者结款时商品却仍按原价计算。昨日,沈阳市商业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春节期间到超市、大卖场购物后,消费者千万不要拿了收银条就一走了之,应仔细核对过账单再掏钱也不迟。
据了解,节日期间有些超市虽然将某类商品标为“特价”,但结算时用的却是“原价
沈阳市商业局消费品流通处在此也提醒一些超市、商场要注意经营规范合法,应按消法条例的规定,不但要明码标价和真实标价,遇到售价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商业局也将在节日期间随时对市场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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