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超市购物勿忘对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7:27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朱洲)标价与结账价不一致。节日期间许多超市都在搞特价销售活动,但消费者结款时商品却仍按原价计算。昨日,沈阳市商业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春节期间到超市、大卖场购物后,消费者千万不要拿了收银条就一走了之,应仔细核对过账单再掏钱也不迟。

  据了解,节日期间有些超市虽然将某类商品标为“特价”,但结算时用的却是“原价
”,一旦消费者拆穿其“西洋镜”,超市就推说“特价”的标牌没有及时调整。而根据我国消法规定,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大额商品,交易后不核对账单并把它扔掉,由于没有证据,最后吃亏的无疑是消费者自己。

  沈阳市商业局消费品流通处在此也提醒一些超市、商场要注意经营规范合法,应按消法条例的规定,不但要明码标价和真实标价,遇到售价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商业局也将在节日期间随时对市场进行监控。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