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新春佳节更要防范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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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11:15 上海证券报 | |||||||||
继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之后,郑州商品交易所也于日前发出"关于2005年春节休市期间棉花期货市场风险提示的函"。 至此,国内三家期货交易所均已为防范春节长假期间的风险进行了提示或安排。
郑商所的风险提示函称,鉴于2005年春节休市时间较长,影响棉花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希望会员单位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结合实际,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控制好市场风险。 市场人士就此事表示,此次国内三家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春节长假期间的风险,全部进行了提示或安排,这在中国期货市场历史上是第一次,其表明的市场意义相当重要。这说明,商品期货市场在经历了近两年的巨幅波动的行情之后,风险累积程度比较高,一些品种的价格正处于极其敏感的位置,春节长假期间稍有风吹草动,都可能在节后产生单边市,给市场造成冲击。特别是那些与国外期货市场价格联动明显的品种,如果在春节长假期间外盘发生巨变,将给节后的国内期货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事实上,前年国庆后的大豆,去年国庆后的铜,都曾发生了外盘引发的系统外风险事件。 这位市场人士同时还强调,长假期间,投资者一定要关注和控制风险,尤其是今年。 此前,上期所曾发出"关于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鉴于近期国际国内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且上海期货市场近期合约持仓量较大,在春节长假期间,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风险明显增大,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并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另外,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大商所则发出"关于2005年春节休市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决定提高长假期间各品种保证金以防范风险,2005年2月3日结算时,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及豆粕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提高至7%(原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2005年2月16日结算时,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及豆粕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恢复至5%(原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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