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DVD专利收费反击看中国企业标准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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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09:30 证券时报 | |||||||||
继前段时间两家中国DVD企业诉讼指控4C对中国DVD产品有操纵价格、非法搭售、集体抵制和合谋垄断市场行为,违反了《美国谢尔曼法》之后,近期又一则消息再次引起国人对DVD行业的关注:下辖360多家企业会员的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已于日前正式上书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就DTS公司在中国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调查此案。
DVD企业的专利收费困局 DTS指的是数字影院系统有限公司,好莱坞电影几乎都使用其解码制式。这家公司向国内DVD企业要求承受每台DVD高达11美元的专利使用费。据了解,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认为,DTS在中国收取专利费,存在过度使用专利保护等诸多问题,从而损害了中国DVD产业的利益。 先不论专利费用收取是否合理,其实简单算一笔账就可知道如今国内DVD企业所面临的专利收费困局是多么无奈和尴尬。对于中国每台DVD播放器,由华纳、松下、东芝、日立、三菱电机、JVC和IBM组成的6C联盟收费4美元,由飞利浦、索尼、先锋、LG组成的4C专利技术联盟组织收费是3.5美元,DTS收费高达11美元,加上其他组织收费共20多美元专利费。 受此影响,中国DVD产业遭受重创,已由2002年的400多家锐减到100多家,并有继续下滑的势头。目前DVD的利润已非常有限,一般贸易出口的DVD平均单价由2003年的63美元下降至2004年的44美元,但其中需要支付的专利费就超过20美元。对于处在激烈竞争与专利收费间的国内DVD企业,没落已成必然结局。 有多少“费”还要再来 其实不仅仅是国内DVD企业遭遇国外专利收费的困扰,最近几年,中国企业遭到海外一系列知识产权收费的围追堵截,尤其是信息产业已成为专利收费的重灾区。先是法国、美国、加拿大公司要求国内电视企业缴纳专利费,并以显像管、集成电路等配件上的专利权被侵犯为由,要求本国海关扣押从中国进口的电视机。随后,又有国外公司要求华为、大唐电信(资讯 行情 论坛)等企业支付高额的知识产权许可费。最近,又有外国公司向国内数码相机等小电器产品开刀,要求中国企业停止生产数码相机、优盘等产品。 核心技术的缺位不仅是国内DVD企业致命的缺陷,更是我国大多数信息企业的通病。缺乏核心技术、没有标准、连诸如芯片等关键元器件都依赖进口,国内众多信息类企业只能够进行组装工作,成为彻底的制造业。 “三流企业卖力气,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这是一句得到承认的至理名言。国内企业要想破除这个困局,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专心研究自己的核心技术,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捷径可行。 从宏观和微观入手应对困局 目前,面对悄然来临的标准经济时代,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及专利技术之争,中国至少应在宏观产业及微观企业两个层面上开展知识产权竞争。 在国家产业层面,对于战略性的产业标准突破应予以重点扶持,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等。同时,应加大国民对中国标准制订的认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层面,应制订相关扶持政策,在标准选取方面,应优先考虑国内企业技术标准。 中国企业谋求产业标准之路注定艰难。近期,众多领域传来的都是不祥之音:WAPI由于诸多国外阻力而最早夭折;作为DVD替代的EVD技术也遭到了强烈反击;甚至有声音对国人寄予厚望的3G标准也开始否定,极力推荐国外标准。不知道是国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还是国内企业技术真的是烂泥糊不上墙?古人一朝被蛇咬,还有十年的禁忌,如今的国人却是伤口上还在滴着血,转眼就忘却了。 令人鼓舞的是,我国已经开始在IT产业一些关键领域谋求建立自己的技术标准,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毕竟开始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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