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决定成立监察稽核部 构建查案问责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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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08:03 上海证券报 | |||||||||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昨天表示,为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提高内部控制的专业水平,增强监察稽核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中行决定整合监察、稽核资源,完善内控体系与监督防范体系,以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这位发言人介绍说,中行新的监察稽核体系的机构设置是将总行监察部、稽核部合并为监察稽核部,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监察处、稽核处合并为监察稽核处
他强调,合并后监察稽核体制将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优势:一是形成监督稽查与尽职问责相结合的监督防范体系,有利于从源头上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二是通过合并监察稽核职能,赋予监察稽核机构检查权和处罚建议权,及时对违规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罚建议,有利于提高监察稽核的权威性,增强监察稽核成果的有效性,使各种控制缺陷及时得到解决,逐步形成全员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良好内控文化。三是合并监察稽核机构,适度集中监察稽核资源,在总行和一级分行建立监察稽核机构,由一级分行直接对辖内所属人员的监督检查,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四是合并监察稽核部门,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建设更加专业的监督队伍。稽核人员有较丰富的查账经验和内控知识,监察人员在办案技巧、政策把握上更有经验。两个部门合并后,通过取长补短,相互学习,促进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五是合并监察稽核部门有利于稽查职能逐步向国际内部审计标准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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