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05年1月29日快讯)欧盟委员会今天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第145/2005号法规,就碳酸钡反倾销案做出初裁,裁定对产自中国的碳酸钡(certainbariumcarbonate, 海关编码:CN code ex 28366000)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该案于去年4月30日立案。有5家中方企业涉诉,提出市场经济地位申请并填写了相应的调查问卷。其中,湖北与山东2家企业被授予市场经济地位。欧委会反倾销税的初裁结果为:湖北某公司:20.6欧元/吨;山东某公司:45.7欧元/吨;其他3家企业:60.8欧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