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债承销团5月换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10:30 证券时报

    财政部昨日发出通知称,2005年国债承销团将于5月份产生,在此之前,由2004年国债承销团成员继续履行发行国债的承销义务。

    通知称,从2005年开始,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需按照规范的程序办理,新的国债承销团将于5月份产生。为保证此前国债的顺利发行,由2004年国债承销团成员继续履行承销义务,相应地承销团成员与财政部签署的各项承销协议的有效期,延
长至2005年4月30日止。

    通知还称,由于自身经营状况及国债承销义务履行情况等原因,部分承销团成员已退出2004年国债承销团。目前,继续保留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机构70家,其中甲类成员23家、乙类成员45家、特别承购机构2家;继续保留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机构37家。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国债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