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利亚邮报》报道:巴西中央银行日前公布的年度收支报告显示,2004年巴西联邦、州、市三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共实现初级财政盈余(收入减支出、不含支付债务利息)811.12亿雷亚尔,相当于GDP的4.61%。超过政府的自订目标(GDP的4.5%、相当于792亿雷亚尔)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订贷款协议规定的目标(GDP的4.25%、相当于715亿雷亚尔)的96.12亿雷亚尔,超出幅度达13.4%。是自1994年实施雷亚尔计划以来的最好水平。
报告同时显示,2004年的公共债务余额为9569.96亿雷亚尔,占GDP的51.8%。公共债务包括:联邦、州、市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在境内、外的所有借款和贷款,但不包括发行的债券。
2004年,巴西政府支付的公共债务利息为1282.56亿雷亚尔,占GDP的7.29%。当年实现的811.12亿雷亚尔的初级财政盈余尚不足以支付公共债务的利息。
1282.56亿雷亚尔公共债务利息的概念是:可以支付全部2310万人总额为1287亿雷亚尔的社会保障费用;也相当于2004年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投资总额20亿雷亚尔的64倍;或者可以用此建造710万所平均造价为1.8万雷亚尔的住房,全部解决约600万个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或者相当于2005年卫生领域预算(392亿雷亚尔)总数的三倍。
(信息来源:驻巴西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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