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炜1月31日乌鲁木齐报道】
公告规定20万元以上个人债权收购办理方法和时间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将于今天开展第二批《个人债权收购确认函》,这同时意味着历时10天的金新信托第一批个人债权收购工作顺利结束。
“终于等到‘第6号’公告了。”一位殷姓的债权人迫不及待地来到公告前仔细揣摩。殷先生说他连续一个星期守在这里,就是为了等这份公告。殷先生是来自江苏的债权人,他和老家的亲人一共办理了3份金新信托资金信托合同,共100万元,由于每份合同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上,不在第一批个人债权收购之列,所以“第6号”公告对他至关重要。
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一位负责人表示,“第6号”公告主要规定了20万元以上个人债权收购的办理方法和时间。按此前的公告,这次被收购的个人债权本金将全部返还。
公告显示,2005年2月1日办理20万元(含)以下完成甄别确认的个人债权及20万元上的2004年10月23日前到期信托合同的发放手续;2月2日办理20万元以上2005年2月10日前到期信托合同的发放手续;2月3日办理20万元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信托合同的发放手续。
此外,公告要求,办理手续的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金新信托,交身份证复印件、信托合同原件、受益权确认书原件等资料,这些资料将由银行留存,这和第一批个人债权收购基本相同。
据了解,连续10天,银行工作人压力很大,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第一批确认函的发放工作很顺利,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大部分债权人的情绪也比较稳定。
现场的债权人纷纷要求能尽快领上钱,但“第6号”公告并没有说明具体时间。对此,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和工作组的有关人士表示,还未得到具体指示。
在金新信托营业厅门前,一纸通知显示,从1月31日至2月3日,“第5号”公告规定范围内确认函发放手续将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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