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明确未来信托可公募 监管一定要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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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00:01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 王方琪) 昨天,中国银监会官员明确表示,信托未来可以公募。这是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谈信托业发展与监管的时候提到的。 该负责人表示,将来信托公司将按照规范的公募和私募的方式运行,公募业务将涉及不特定的公众,而私募业务则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对于前者,即使将来也要严格监管,而后者可以放松管制。
该负责人同时声称,在现阶段,对信托业一定要加强监管,任何关于信托公司应该放松监管的说法,都不利于保护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信托公司行业的整体发展。 一方面,我国的委托人(信托投资人)还很不成熟。无论是机构委托人还是一般委托人,他们识别、管理、承受风险的意识和实际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信托管理财产的一般规则。另一方面,信托制度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受托人(信托公司)法,没有规范受托人义务的具体规定,也没有形成一支高质量的受托人队伍。因此,监管机关必然要多承担一些培育信托市场的责任。 该负责人明确表示,2005年银监会对信托业的监管将绝对不会放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