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和云南省政府《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为全省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省工商局在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昆明、大理、楚雄、曲靖、红河、玉溪等六个州市部分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植物油、味精、碳酸饮料、腌腊肉制品等四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进行质量监测。本次监测抽查了12个市场,其中4个批发市场,8个超市,抽查经销户37个。共抽取样品182组,其中食用植物油50组、味精27组、碳酸饮料76组、腌腊肉制品29组。按产地分为外地产品89组,本地产品93组。
主要检查了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指标。经检验四类食品合格140组,合格率为76.9%,不合格42组。其中食用植物油50组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味精27组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碳酸饮料76组合格44组,合格率为57.9%;腌腊肉制品29组合格19组,合格率为65.5%。从本次监测的四类食品检验结果看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食用植物油和味精77组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忧的是碳酸饮料和腌腊肉制品合格率仅分别为57.9%和65.5%。不合格食品的主要问题:一是碳酸饮料添加剂超标面大,34组不合格的碳酸饮料中添加剂超标的达27组,占不合格样品的79.4%,其中最主要的超标添加剂是甜蜜素和糖精钠。二是未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标出添加剂,如未标防腐剂、色素等成份,有误导消费之嫌。三是腌腊肉制品酸价和水分超标,直接影响到腌腊肉制品的保质期和净重量。上述三方面的问题都涉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对本次监测出的不合格食品作出立即下架停止销售的处理,并根据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碳酸饮料和腌腊肉制品时应谨慎选择:一是尽量到当地商品质量信誉高的大型超市购买。二是尽可能选择大的厂家或知名品牌产品。三是在购买时注意查看标签标识,特别要查看成份、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昆明特办)
(信息来源: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