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特尔正式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称深圳市东进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侵权行为,要求对方赔偿796万美元(约合6578万人民币)。在起诉状中,英特尔指控深圳东进公司研发的DN系列语音卡侵犯了其产品SR5.1.1软件中的“Intel头文件”这一知识产权,并诉其帮助和教唆用户非法取得或违反该文件的许可协议。
东进公司董事长李如江说,东进根本不存在侵权行为,目前公司上下全力以赴应对起
诉,完全有信心赢得官司。李江认为,英特尔目的并非是要打赢官司,而是官司本身。因为只要将东进推到被告席上,英特尔就成功地阻挡住东进在美国市场上大举扩张的势头。
李如江说,东进与英特尔存在竞争关系。此次诉讼,英特尔并不是指控东进的产品本身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而是提出东进产品在使用中非法复制、发行其“Intel头文件”,是禁止东进公司的软件产品在技术上与英特尔公司的软件实现兼容。
有关人士认为,本案中出现的这种问题反映出,在中国尚无反垄断立法的背景下,某些跨国公司涉嫌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来谋求市场垄断并限制后起的中国民族高科技企业与其进行合理技术竞争。这种现象,应当引起业界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尽快推进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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