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出台将迫使多数货币市场基金降低杠杆投资比例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10:47 证券时报 | |||||||||
新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将对两方面进行规范:其一是确定以总资产为权重计算投资组合剩余期限,其二是将原本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的40%回购,最大限下调到针对所有市场的20%杠杆上限。 在目前执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但该办法并没有规定加权平均期限的计算,
在控制杠杆方面,新规定确定针对所有市场的20%杠杆上限,可以有效降低货币市场基金在期限控制和放大操作方面的风险系数,这对在有关计算投资组合平均期限上的灵活性处理,是一种均衡性的协调。而根据四季度的数据,只有招商现金一家基金符合新的规定,其余6家基金都超出了20%的杠杆上限,其中南方现金增利和华安现金富利最高,均超过35%,在新的规定出台后均面临调整。
|